什么性质的单位可以悬挂国徽
来源:鄂盼翠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0 22:45: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规定,以下性质的单位可以悬挂国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 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可悬挂国徽。下列场所应当悬挂国徽: 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免责声明:该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到《 秘密研究社》,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本站无法对用户上传的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进行充分的监测,且有部分图文资源转载于网络,主要用于方便广大网友在线查询参考学习,不提供任何商业化服务。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 管理员邮箱:[email protected]),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