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法施行前形成的收养如何认定
来源:傅琴音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0 20:54:37
《收养法》自 199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收养法》施行前形成的收养关系,以下情况予以承认:
1、对于依照当时有关规定办理了收养公证或户籍登记手续的收养关系,承认其合法有效。
2、对于在《收养法》施行前 , 符合收养的实质要件 , 仅是缺少形式要件的收养关系,承认其合法有效。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 “亲友、群众公认 , 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 , 虽未办理合法手续 , 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免责声明:该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到《 秘密研究社》,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本站无法对用户上传的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进行充分的监测,且有部分图文资源转载于网络,主要用于方便广大网友在线查询参考学习,不提供任何商业化服务。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 管理员邮箱:[email protected]),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