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权行使主体是哪些
来源:勇越彬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2 03:30:44
行政处罚权行使主体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免责声明:该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到《 秘密研究社》,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本站无法对用户上传的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进行充分的监测,且有部分图文资源转载于网络,主要用于方便广大网友在线查询参考学习,不提供任何商业化服务。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 管理员邮箱:[email protected]),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