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的职能范围是什么

来源:施雪瑶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2 02:02:33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订区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2、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全区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3、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区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4、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按授权组织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5、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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