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产权公寓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来源:MINISO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2 00:52:38

40年产权的公寓不能用公积金。根据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公积金做遗产处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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