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区别是什么

来源:雷凌青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2 00:03:59

1、定义不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寿保险序列,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中责任险序列。被保险人不同,团意险被保险人是员工,而雇主责任险被保险人是公司。

2、保障范围不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残疾、烧烫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雇主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雇员因发生下列情形而导致伤残或死亡,并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国内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4、保障风险不同。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员工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不论是否在上班期间和自己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区别不大。雇主责任险负责赔偿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一般是这样的规定,也有其他例外的情况)发生伤残或死亡,依法应由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5、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为员工福利。在法律意义上不能减免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另外,团队意外险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都有,雇主责任险只有财险公司才可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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