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提取公积金还房贷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毓小凝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1 23:56:45

1、需先提取主贷人住房公积金,不足部分再提取配偶或共有人住房公积金,原则上提取顺序依次为主贷人、主贷人配偶、共有人、共有人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还款额;

2、提前偿还贷款的,提取本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总和;

3、若提取顺序排在提取人前面的贷款相关人员在外中心进行缴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个月内有效);

4、职工在未还清住房贷款的情况下,可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12个月。

免责声明:该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到《 秘密研究社》,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本站无法对用户上传的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进行充分的监测,且有部分图文资源转载于网络,主要用于方便广大网友在线查询参考学习,不提供任何商业化服务。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 管理员邮箱:[email protected]),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