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公务罪如何认定

来源:高曜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1 18:29:51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

(4)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免责声明:该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到《 秘密研究社》,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本站无法对用户上传的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进行充分的监测,且有部分图文资源转载于网络,主要用于方便广大网友在线查询参考学习,不提供任何商业化服务。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 管理员邮箱:[email protected]),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