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探视的定义是什么

来源:权博涉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1 18:18:31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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