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怎样的

来源:谌鸿羲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1 18:09:27

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当然职务犯罪毕竟是一类罪,实际构成的是哪个罪名,还应根据《刑法》分则中具体罪名的量刑标准做出处罚。

例如贪污罪,其客观方面的表现是: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382)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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