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起诉离婚的条件

来源:程俊悟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1 17:00:24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是可以的,法律只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男方不同意离婚离,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或者判决。如果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的。否则,就判决驳回起诉,不同意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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