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三个月在哪执行
来源:MINISO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1 13:35:37
执行方式如下:
1)一般是在案发地的看守所执行。
2)接到判决书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留在看守所服刑,三个月以上到送入监狱服刑。
现实中的很多情况,除了危险驾驶这种罪名是走速裁程序,在1个月内就审理结束,其他案件一般公安阶段快的话从刑拘到案件正式移送检察院1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1个月,法院一个月内开庭,3个月在看守所里就度过了,所以如果判三个月,基本上开完庭案子也就结束了,不存在移送监狱的问题,就是在案发地的看守所执行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免责声明:该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到《 秘密研究社》,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本站无法对用户上传的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进行充分的监测,且有部分图文资源转载于网络,主要用于方便广大网友在线查询参考学习,不提供任何商业化服务。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 管理员邮箱:[email protected]),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