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甘寒天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1 11:29:06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普通合伙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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