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民事行为如何认定

来源:国昕葳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1 09:27:40

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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