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材料进场需要报验哪些
来源:绪曼云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1 04:01:20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需要的报验:
1、钢结构使用的钢材、焊接材料、涂装材料和紧固件等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进场的原材料,除必须有生产厂的质量证明书外,并应按照合同要求和现行有关规定在甲方、监理的见证下,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样、检验和验收,做好检查记录。并向甲方和监理提供检验报告。
2、钢材表面不许有结疤、裂纹、折叠和分层等缺陷;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有上述缺陷的应另行堆放,以便研究处理。严禁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受潮结块或已熔烧过的焊剂以及生锈的焊丝。
3、钢结构工程的材料代用。由于个别钢材的品种、规格、性能等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要进行材料代用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并答署代用文件,一般是以高强度材料代替低强度材料,以厚代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进行扭矩系数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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