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宋代继承制度

来源:程俊悟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1 01:51:36

宋朝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受男子继承权的一半,并承认遗腹子和亲生子的同等继承权。南宋又规定了户绝继承,即无男子继承的规定,分为:立继、命继。其室女享有四分之三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四分之一财产继承权,出嫁女享有三分之一财产继承权,继子有三分之一财产继承权,三分之一归国家所有。宋代财产继承是诸子均分,只不过财产分割时增加政府行为。

免责声明:该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到《 秘密研究社》,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本站无法对用户上传的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进行充分的监测,且有部分图文资源转载于网络,主要用于方便广大网友在线查询参考学习,不提供任何商业化服务。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 管理员邮箱:[email protected]),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