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一生做了哪些事

来源:勇越彬栏目:生活时间:2024-05-20 19:31:33

秦桧,南宋权奸、卖国贼。字会之。江宁人。宋徽宗政和五年登进士第,历官太学学正、职方员外郎、御史中丞。曾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金军攻占开封后,欲立张邦昌为帝,秦桧进议状,主张另立宋朝宗室为帝,反对成立张邦昌伪楚政权,遂被金军驱掳北去,旋即降敌。秦桧在金廷大倡和议,故于建炎四年被金将完颜昌放回南宋。秦桧得宋高宗赵构信用,官至宰相,因提出“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主张,罢相闲居。绍兴七年,秦桧任枢密使,与宰相张浚劝说宋高宗收回由岳飞并统淮西等军的成命,招致淮西军的哗变投敌。绍兴八年,秦桧重新拜相,力主和议,代表宋高宗向金使跪接诏书。绍兴十年,金朝都元帅完颜宗弼领兵南侵,岳飞等军大举北伐,屡破金军,进逼开封,秦桧却怂恿宋高宗迫令班师。绍兴十一年,宋高宗与秦桧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军权,诬构谋反罪状,杀害岳飞,与金朝再次签订屈辱的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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